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民小學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

輔仁大學 葉榮福 91.10.8

前言

我國自民國78年教育鬆綁以來,民間紛紛成立教育改革團體,一方面推動及督促政府加快教育改革的腳步,另一方面呼籲所有的父母要積極參與學校事務,關心孩子的受教權益,同時積極輔導各層級的家長會組織,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協助學校事務。(註1)這一股浪潮也促使台北市在民國84年修訂「台北市中小學家長會設置辦法」時,在第十三條第六、七、九款明訂條文,要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學校的教育活動。(註2)隨後在民國88年政府公佈的「教育基本法」和「國民教育法」,都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角色,更確定了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法定地位。(註3)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法定地位得以確立,有三點很重大的意義:

1. 我國的教育與世界趨勢同步 世界許多先進國家早已制定相關法令,明文鼓勵家長應積極參與孩子的受教過程,父母越積極的參與學校教育表示父母越關心孩子的教育,也越能和學校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創造三贏的局面。

2. 父母和學校共同承擔教育的成敗 過去父母的觀念是只要將孩子送到學校就是盡到父母的責任,孩子的教育是學校老師的事,與父母無關。如今「家長參與教育」不只確立了父母參與學校教育的法定地位,也同時宣示為了孩子受教的權益,父母有其無可推諉之責(教育基本法第二條)。因此,父母不再能夠將孩子教育的成敗責任一干子推給學校,父母自己本身也應當擔負起應負的責任。

3. 結合家長教育資源豐富學校教育 由於近年來我國國民的教育水準普遍提高,家長的學經歷都相當豐富,所以學校鼓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相對地就是擴大了學校的教育資源。如果有越多的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一方面促進學校與家庭之間的互動,另一方面也讓家長對學校事務有更多的瞭解,進而發揮協助的角色。

 

1:台北市大安區古亭國小9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日親師手冊,91.9.14, p1

2:同上,p1-2

3:同上,p2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現況與困難

雖然「教育基本法」已經明確訂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法定地位,各個國民小學的校長也積極在學校日中擴大向所有的家長宣導,但是根據筆者的觀察及多年的體驗(筆者目前有兩位孩子就讀中學,兩位孩子就讀小學),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現況並不理想。「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國小階段的管道較多,中學階段就很有限;最近這一兩年,更因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家長的參與度受到相當程度的衝擊;很多家長面對日益沉重的工作壓力,都反應有力不從心之感。本文將就家長參與國小階段學校教育為主軸,深入瞭解其困難,並提出如何結合宗教教育資源以解決當前的難題。首先,先來瞭解學校提供「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一些作法。

 

學校鼓勵家長參與學校事務的情況:

1. 學校日親師活動 學校日是每個學校開學初最重要的親師活動,每個學校都非常重視,這一兩年來更是大費周章地印刷精美的「學校日親師手冊」。大部份的家長也都非常肯定學校的努力,學校日家長的出席率都相當熱烈,雖然沒有看過學校發佈正式的統計數據,不過應該都有七成以上,由此可見家長對學校日的參與情況是相當高的。

2. 志工團體 一般學校都有許多志工團體,邀請家長共同協助學校事務,例如:圖書館管理、交通導護、家長成長團體等。這些志工團體和學生最直接相關的就是交通導護,因為這項工作直接關係到孩子每天上下學的安全,家長理當有責任協助學校來維護孩子的安全。根據筆者的經驗,學校在推動這項志工服務之初,原本是採取完全志願服務性質,也就是由有愛心的家長來認養時段,所以學校只要有足夠的愛心家長願意參與這項服務,就可以保障孩子上下學的安全。可是這樣的志願服務並沒有維持多久就改成是輪流制,也就是說不管家長有沒有空來服務,反正老師安排了時段,家長就必須來服務;因此就傳出有的家長實在抽不出空,只好請人代理,甚至付出金錢請專人來替代服務。當然也有忘了請人代理又沒出勤的家長,於是就成了安全的漏洞。

3.    參與學校的各項會議 於民國八十八年元月十五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民教育法」增修條文,及同年六月四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教育基本法」中,都明確訂定「家長得參與學校校務、教務、訓導、輔導等

會議」(註4)。家長參與學校會議本是好事,可是實際情況是學校經常在開會前一兩天才通知家長代表開會,開會的時間也多半安排在白天的時間,因此造成家長代表常常處在兩難的局面;如果不出席學校會議,會被學校認為家長不重視「家長參與」;相對地,若要出席學校會議,則可能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表現。所以就經常出現找人代理的情況,代理人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出席會議,其能夠發揮的功效也就不大。

4. 晨光活動 目前各國民小學在第一節課之前都有一段時間叫作「晨光活動」,時間是早上7:50-8:30;這段時間顧名思義就是給老師自由運用,可以給學生抄寫當日聯絡事項或家庭作業、或是做晨間檢查、或者安排同學閱讀課外讀物等。由於學校經常有事情需要與全校老師溝通,卻找不到合適的時間,因此各個小學就經常挪用「晨光活動」的時間來開會,平均一週一至兩次。全校老師都去開會了,那孩子在教室要做什麼呢?這又是一個「家長參與」的好機會了,於是較積極的老師會預先將整學期需要家長支援的晨光活動時間表發給家長,徵求愛心家長認養時段。很多家長都會問老師:晨光活動要做什麼呢?老師通常都會很體諒地說:沒有關係,不必緊張,做什麼都可以;講故事、帶活動、或者介紹自己的專長,即使不做什麼,就是坐在教室陪伴孩子也很好。由此看來,老師給家長的空間的確很大,只要家長願意,老師都很歡迎。

但是,家長的反應是:1.時間非常不恰當,晨光活動的時間剛好是大部份的人在上班途中或者已經到達辦公室的時間,所以根本不太可能來幫忙;如果要幫忙等於要請假,為了一個區區40分鐘的晨光活動請一天假,划算嗎?2.如果要介紹自己的職業或專長,40分鐘夠嗎?而且有的家長的職業非常專業,就算講了孩子能懂嗎?3.有很多嘗試過的家長都表示他們不會再去了,因為孩子太吵了,根本沒有辦法進行任何活動。當然也有一些正面的回應,有些家長表示有了晨光活動,無形中更增加了他們對自己孩子的瞭解,和孩子班上的其他孩子的關係也較親密,這是最大的收穫。可是他們也表示,如果晨光活動只是由少數的幾位愛心家長來輪流負責,還真的是有點壓力,畢竟家長自己本身不是專業的老師,不容易有規劃地安排活動的內容。

 

 

4:台北市大安區古亭國小9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日親師手冊,91.9.14, p3

家長參與需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

根據以上的現況分析,「家長參與學校教育」雖然已經起步,但是仍然還有許多可以改善的空間,尤其是「晨光活動」的規劃,一個星期兩次的機會,每次40分鐘的課程,如果可以開放民間團體認養這個時段,預先規劃有系統的課程,定期安排老師前來授課,相信對孩子的受教權益會是較有幫助的。日前教育部已宣示要將實施多年的國小課後輔導全面開放公辦民營(註5),筆者認為「晨光活動」和「課後輔導」都可以同時開放公辦民營,而且應該優先對社區內的宗教團體開放,借重宗教團體的力量與資源,為小學的「晨光活動」和「課後輔導」注入一股新的生命力。本文接下來就要深入剖析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推動「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之優點,並提出幾點建議。

 

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推動「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之優點

教育部研擬要將實施多年的國小課後輔導開放公辦民營,雖然其立意是要結合社會更多的資源協助學校教育,但是也引起相當多的爭議,認為有圖利少數特定團體之嫌,畢竟參加課後輔導的學生是需要收費的。除此之外,師資的認定也是一個爭議點,民間團體的師資由誰來認定,其公信力如何?雖然已有民間團體表示他們推薦的師資都經過嚴格的受訓,修畢一定時數的課程才可以得到認證,但是牽涉到孩子的受教權,如果培訓課程和認證制度缺乏足夠的公信力,就輕率地委由一般的民間團體來經營,恐怕受害的還是孩子。

 

既然教育部要將實施多年的國小課後輔導開放公辦民營是為了結合社會更多的資源協助學校教育,那麼就不要忽略了宗教團體可以貢獻的資源,別的先不說,就收費而言,宗教團體是非營利團體,一向以志願服務為其職志,如果優先開放給社區內的宗教團體認養,不但可以減輕學童的經濟負擔,也比較不會有圖利他人之嫌。除此之外,還有許多的優點,就一一闡述如下:

1. 減少城鄉差距 教育部在研擬國小課後輔導開放公辦民營時,可能忽略了一項很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台灣的城鄉差距。在都會區的小學如果要開放公辦民營,可能比較不需要為師資的缺乏而傷腦筋;但是在鄉間或偏遠地區的小學,恐怕就很困難了。因此如果要全面開放公辦民營,師

 

5:聯合報,頭版, 91.9.11

資的儲備會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不過如果可以結合宗教團體的資源,

將可以有效地減輕這個問題,因為台灣各個角落,不管多偏遠的地區,都有神父、修女、牧師、法師或比丘尼在服務人群。

台灣的城鄉差距已經很嚴重,教育資源的分配也很不均衡,所以在規劃將國小的課後輔導開放公辦民營的同時,應特別注意到千萬不要再一次加大城鄉之間教育資源的距離。宗教團體原本就是要服務社會,各個宗教的傳道人員也都受過相當的知識訓練,也都有足夠的熱誠及愛心來關心孩子,所以如果能夠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的「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絕對是孩子的福氣。

教育部研擬的「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支持系統推動計畫」,還特別強調要照顧偏遠地區的學童(註6),我們都非常清楚即使公職的小學老師都不願意到偏遠地區服務,那裡會有營利團體會願意到偏遠地區開設安親班呢?即便是有,其收費標準又豈是偏遠地區的學童所負擔得起?因此,結合宗教教育資源是創造四贏的局面,教育部可以減輕補助經費的負擔,學童可以得到最佳的照顧(很多傳道人員都精通原住民語言),各宗教團體的傳道人員可以名正言順地進入校園關懷學童,孩子的父母親可以安心的工作。

 

2. 生命教育是宗教教育資源的特色

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的「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除了可以避免造成城鄉差距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借重宗教團體尊重生命、愛惜生命及保護生命的特色,幫助我們的孩子在國小階段能夠多接受宗教教育的薰陶,培養尊重生命的情懷。

看看我們的社會,每次到了週末就是飆車和搖頭丸的問題層出不窮,搞得基層警力疲於奔命;警方抓得再兇、再嚴,都很難嚇阻這些飆車族和搖頭族如此輕忽他們的生命。我們也許會感到很驚訝,為何會有那麼多的年輕人不知愛惜自己的生命,要以飆車和吃搖頭丸來展現自己的青春?難道我們的教育都沒有在教導他們要懂得愛惜自己的生命嗎?我們的教育是有在教,但是教得還不夠。大部份的孩子在小學階段,課業

 

6:聯合報,頭版, 91.9.11

壓力還不是很重的時候,當然都是活潑可愛,可是一旦進入中學階段就

很容易出現兩極化。課業基礎不好的孩子如果得不到適當的協助,很快地就會放棄自己,正如暨南大學李家同教授在報章上發表的文章提到「窮孩子一上國中 就放棄英文」(註7)。可是課業基礎好的孩子承受的壓力也不輕,有一位國三「好班」的孩子就投書人本基金會申訴,學校為了幫助學生準備明年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現在一週上課七天,每天都上到晚上九點半,他回到家還要準備隔天的考試,不唸到半夜根本不敢睡覺(註8)

如何挽救這兩極化的現象,當然就得依賴國小階段加強生命教育的落實。教育部要推動的「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支持系統」也特別強調未來的課後輔導不可再以補救教學為主(註9),課程要多元化;我們的孩子就是承受了太多課業方面的壓力,以致面對生命的衝擊或考驗時,顯得格外的脆弱。因此課後輔導應加強生命教育的啟發,幫助每一個孩子看到自己生命的價值和意義,不是很單一性地以課業的優劣來作判斷;而是每一個孩子都可以從不同的角度欣賞自己、學習開啟自己的生命,找到自己生命的桃花源。

 

3. 結合宗教教育資源是落實「家長參與教育」的最佳管道

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的「晨光活動」及「課後輔導」,除了上述的兩個優點之外,更重要的是藉著宗教團體與學校的互動,確實落實「家長參與教育」的理想。無論是在城市或鄉間,我們經常會看到學校和教堂、寺廟是比鄰而居,因此宗教團體成員的孩子大部份就讀於該校,甚至自己本身就有可能是該校的校友,而學校孩子的家長自然也很可能都是學校附近宗教團體的成員。如此一來,所謂的結合宗教教育資源其實就是名副其實的邀請「家長參與教育」。

當一位家長以個人身份進入學校協助「晨光活動」時,學校獲得的資源就是一個人;可是如果這位家長是以其所屬宗教團體之名進入學校協助「晨光活動」時,學校所獲得的資源可就不是一個人的,而是整個宗教

 

7:聯合報,15版, 91.9.28

8:聯合報,6版, 91.9.28

9:聯合報,頭版, 91.9.11

團體的資源。反過來說,當一位家長可以得到整個宗教團體的支持,協

助他參與教育,無論是對他個人而言,或是對他所服務的孩子,都是最佳的後盾與助力。

 

4. 宗教教育資源潛力無限、師資群都是志工性質

前面已經提到,開放國小課後輔導公辦民營一個最迫切的問題是師資的

儲備與認證。根據筆者近年來推動天主教兒童宗教教育師資培育的經驗,天主教在這方面的經驗不但可以有效解決這個難題,也非常值得其他宗教團體的借鏡及參考。

首先要說明的是,天主教會一直都很看重兒童宗教教育師資的培育,在天主教梵諦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文獻中之「教友傳教法令」第二號,明確指出每一位教友的使命是『向人宣講福音,聖化人,以福音精神充實改善現世秩序』(註10)。在同一份文獻中之「天主教教育宣言」第七號,也清楚說明父母有責任為自己的子女選擇合適的學校,並盡力輔助子女在學校的學習過程(註11)

為了幫助每一位教友和有子女的父母履行他的責任及使命,天主教會非常強調培育的重要性。天主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79年第22次世界主教會議中就再次重申『凡要接受此職務(教理教師)的人,一定先要陶成。這一陶成要符合教理講授的雙重目標:忠於天主並忠於人。因此要對神聖的學術和對人的認識都要學習,配合各國及各地區的需要,也要包括人文科學。』(註12)

其次,根據筆者近年來在天主教台中教區推動兒童宗教教育師資培育的經驗發現,天主教的宗教教育資源潛力可說是相當雄厚,因為每一位老師都是意識到自己的使命,志願前來接受培育。(見附表一)這些老師當中沒有一位老師是為了個人的利益,或者是為了兼差賺取生活費,他們的動機都是為了實踐自己在宗教信仰上的使命。這樣的一群老師可說是「家長參與教育」的最佳生力軍,因為他們自己本身也都有尚在就學的孩子,所以他們瞭解孩子,也關心孩子,他們更愛孩子。

 

10: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p45573.5

11:梵諦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p659-66073.5

12: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1468.10.28

附表一:天主教台中教區兒童宗教教育師資培育中級班調查表

 

1.     您繼續參加中級課程,是因為(可選三個請註明1,2,3,1表示最重要)

 

 

46/總計

3/30↓

19/31-40

21/41-50

3/50↑

本堂神父指派

17

0

13

4

0

意識到自己的使命

125

0

52

64

9

在初級課程有收穫

79

7

42

21

9

覺得自己需要再成長

154

13

68

63

10

不想中途放棄

41

8

17

16

0

希望取得證書

6

3

3

0

0

剛好有時間

3

0

3

0

0

主日學教學是我的最愛

16

0

3

8

5

給自己再一次挑戰

92

5

48

36

3

 

天主教會為其信徒提供的培育課程為期兩年,分初、中、高級課程,每階段課程時數為100小時,除了學習課程之外,每完成一個階段,每一位接受培育的教理老師都必須親自試教。最近一期的初級課程剛開始時共有93人報名,這93位教理老師中,男性8位,女性85位;有將近五成的老師年齡在40歲以上,有超過八成以上的老師都是上班族,超過五成以上的老師學歷在專科以上,經過六個月的培訓,有68人完成初級班的課程(註13),目前還有47人繼續接受高級班的課程,預定今年的12月可以完成所有的課程。從他們的學經歷中可以發現,這群教理老師有幾個特性:

他們的動機很強 有將近五成的老師年齡在40歲以上,有超過八成以上的老師都是上班族,由以上的統計數字發現,這群老師並不年輕,也不悠閒,可是他們渴望接受培育。他們期待成為一位稱職的、專業的教理老師,以便為教會及孩子作更多的服務。

他們的穩定性高 有將近五成的老師年齡在40歲以上,從他們的年齡可以看出他們都是有家庭的父母,也都有自己的孩子,甚至有的人的

 

11:天主教台中教區兒童宗教教育師資培育初級班成果報告,90.6

孩子已經就讀大學,可是他們願意繼續進修,由此可見他們很清楚知道自己的目標,他們也會全力以赴。

他們的學習意願高 超過五成以上的老師學歷在專科以上,可見他們的學歷並不低,再加上他們人生的閱歷,這群老師應該都具有相當豐富的人生經驗,可是他們謙遜地接受再教育,不是為了提昇自己的地位或名望,而是為了服務小朋友,他們的學習態度令人敬佩。

 

天主教會擁有這麼豐富的師資群,不是為了自己教會內的信徒,而是為了服務社會和大眾,所以政府應善加運用及結合這項宗教教育資源,協助國小的「晨光活動」和「課後輔導」。

 

如何有效結合宗教教育資源的兩點建議

1. 鼓勵各大學宗教系開設宗教學程

教育部在研擬「國小學童課後照顧支持系統推動計畫」時,最受到爭議的其中一個問題是師資的認定,這確實是一個很基本,也是很重要的問題。雖然「國小學童課後照顧系統」並非正規教育,師資的認定也許不需要那麼嚴格,可是相對地,正因為它不屬於正規教育,師資的認定才更馬虎不得,否則就很容易變成安親班入侵校園。

為解決師資認定的問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鼓勵設有宗教系的大學開設宗教學程。現在各大學都有為學生開設各種不同的學程,同樣地,也可以請設有宗教系的大學開設宗教學程,除了在校同學可以選讀之外,也可以同時開設在職班,鼓勵一般的社會人士就讀。凡是修滿宗教學程的同學或社會人士,就可以取得合格的老師證明,擔任國小課後輔導的宗教教育老師。不過要分清楚的是,這樣的老師和正規教育的老師是不一樣的,他們並不可以從事正規教育的教學工作。

開設宗教學程為目前設有宗教系的大學而言,應該不是問題,也不至於造成太重的負擔,但是相對地卻可以為「國小學童課後照顧系統」培育出可靠又有公信力的師資,有效解決「國小學童課後照顧系統」師資培訓和認定的問題,可說是一舉數得。

 

 

2. 建立社區宗教教育資源-學校-家長之間的支援網絡

「家長參與教育」是世界的趨勢,也是父母再成長、再教育的最佳時機,但是需要有足夠的誘因和強而有力的驅動力,那就是結合宗教的力量。一般父母比較容易因為工作壓力的現實而放棄參與教育,但是如果來自宗教信仰的使命與召喚,情況則會大大不同,畢竟宗教的力量是難以抗拒的。

當教育部正積極規劃開放「國小學童課後照顧系統」時,不要只是為了片面解決學童課後照顧的問題,因為孩子在安親班所得到的照顧其實是很有限的。如果能夠有效結合社區內各宗教團體的教育資源,借重宗教團體內部的家長力量,例如已經畢業的校友,也許不是他們的子女在學校就讀,而是他們的孫子女,他們仍然可以說是「家長」;這三者關係形成一個網絡,相互支援、協助、配合,獲益最多的當然是孩子。

 

結語

國內各宗教團體的教育資源可說是非常豐厚,也尚未開發,希望藉著本文的分析與說明,能夠引起政府或社會大眾重視這方面的資源,並予以有效的開發及運用,以協助國小更有系統地推動「晨光活動」和「課後輔導」,造福更多的孩子,尤其是偏遠地區的學童。

長久以來,政府一直不歡迎各宗教團體進入中小學的校園,這是很奇怪的現象。政府也許誤會了各宗教團體,以為如果讓宗教團體進入校園,就會引發宗教戰爭。其實國外許多國家,無論是基督宗教、回教或多宗教的國家,都鼓勵中小學生接觸宗教教育,學習尊重生命、愛惜生命。而且,只要政府對於中小學的宗教教育給予明確的規範,絕對不可能發生宗教戰爭的。

宗教教育的定義是:就實施的對象可以分國民的、信徒的和神職的宗教教育,其實施的目的是幫助學習者對宗教建立正確的認知,明瞭宗教和人類生活之間的關係,進而將宗教的信念─燃燒自己,照亮別人─具體地實踐在個人的生活中,成為世上的光、地上的鹽,促進社會的和諧、提昇人的尊嚴。

在中小學階段可以實施的宗教教育當然是國民的宗教教育,也就是引導中小學生認識宗教和人類生活的關係,以及宗教對人類文明的貢獻,並鼓勵學童學習宗教的精神─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為我們的社會創造幸福。

 

全文完